第一百一十五章 夜魔出世
点上一根上好的乌普曼大皇冠雪茄,美美的吸上一小口,缓缓吐出一团纯白的云雾,将面庞环绕包裹,让整个人都笼罩在那醇厚的烟香中。 偶尔轻酌一口香甜的TBA贵腐酒,让那经历一年甚至更久发酵,然后又陈年了数十载的精品美酒的浓厚果香在胃中沉淀,最终流通到四肢百脉,将疲倦一扫而空。 再把整个身体都陷在宽大的黑色全真皮沙发里,柔软的水牛皮细腻的触感抚摸着他壮硕的身躯,让菲斯克舒适的闭上了眼睛。 人生啊,没有比这更高级的享受了。 一旁的落地窗下,人来人往,车如流水,纽约的繁华并没有因为一个绿巨人带来的阴影而减弱多少,甚至还有所增进。 事实上,在意识到世界的危险后,这个超级英雄驻扎最多的城市,一直位居各大知名企业和人士心目中安全地带排行榜上的首名,没有任何一个其它城市能与之并列。 很难说在这之中,一个黑道头子起到的效果有多好,但相比起纽约曾经乱象频发的时代,在他的时代里,生活在纽约底层的贫民们和占绝大多数人口的中产阶级们日子确实好过了很多。 至少,他们不用再在走夜路时提心吊胆,小心某个街头混混因对金钱的渴望将匕首刺入他们的心窝,也不会再害怕自己的产业被一些“不明人士”突然袭击,事后还索赔无门,只能自己默默的承担下这笔损失。 虽然每个月的“特殊费用”还是少不了要交一笔,但也只要交一笔而已,这一笔是能够有保障的,而不是像之前那样,随时都有可能因为“上面”换人而不得不再交一笔,或者是因为“竞争对手”的打压而被当成弃子,任人蹂躏。 而警员们的工作也轻松了很多,只要无视掉那些限定额度的黄、赌、毒之地,偶有几个不守“规矩”的新人撞上枪口,他们也只要把单子往这“菲斯克大楼”貌美如花的前台小姐手里一塞,用不了两天,那些敢于挑战“秩序”的无知者就会乖乖的来到警局“自首”,在他们的业绩单上增添一笔不小的账。 如果嫌这样的生活不够“刺激”,或者是有某些喜欢追寻“正义”的愣头青出现,他们就会被打发到全纽约最“混乱”的地狱厨房里去,他们将在那里面对纽约最“精锐”的邪恶力量,在枪林弹雨中谋求生存之道。 背景足够大的,或者是能力足够强的人,或许会在一系列的“巧合”后杀出重围,并把地狱厨房的总头目,造成混乱的“罪魁祸首”威尔逊·格兰特·菲斯克先生和他的一众部下都送进监狱里住一阵子,然后这些人就会得到他们想要的“正义”,加官进爵,最终去到华府D.C.一类的地方继续他们的“正义”之旅。 而后,在监狱里度过了一阵别致假期的金并就会被各方势力请出来,继续回到他的菲斯克大厦里坐镇纽约,以防宵小之辈作乱天下。 而那些背景和能力都不够好,只是空有一腔热血的人,会先在地狱厨房里撞个头破血流,而后要么知难而退,老老实实的接受纽约的“规矩”和“秩序”,要么就会不知道在哪一天横尸街头,或者被丢入大海,又或者被埋进桥墩,只取决于那些憋坏了的伙计们啥时候玩腻了而已。 没有人会在意他们,即使他们的家人,在长吁短叹之后,也都会在一笔不多不少的“保险金”和前来送保险金的“防身武器推销员”面前乖乖的闭上嘴吧。 这就是纽约,它一直都是如此,虽然并不那么伟光正,但也能维持着这繁花似锦和光辉璀璨。 即使是最让人苦恼的,最“不守规矩”的超级英雄们,也终究不是那么的死板和不知进退。 活动了一下自己的右手,金并不禁咧了咧嘴。 那天,他就是用这只手,握住了他曾经崇拜了许久的第一代美国队长的右手。 出生于布鲁克林,天生瘦弱,混迹街头,被人欺辱多年,却一直保持着高贵的品格,并因此被人赏识,而获得了据称是人类巅峰的强大力量,并带领美国打赢了世界大战,粉碎了九头蛇的阴谋。 这样的英雄故事对年少时肥胖而弱小的他是最好的激励了,尤其在他的父亲逝去后,每当他被现实压迫的想要放弃时,美国队长的精神都在激励着他奋勇前进。 尽管没有人来赐予他什么强大的力量,自己也没有那样高贵的品质,但他依然凭借努力,将自己的力量锻炼到了为人所不能的地步,并且一统了整个纽约的黑道,建立了自己的帝国,改善了纽约的治安环境。 他不是什么英雄,但他自信那些英雄做不到这些事,让他们来处理黑帮问题的话,他们只会把事情变得更糟而已。 这些英雄的破坏力远比他们想象的要强,复杂的社会终究容不下那些单纯而有力量的人,不是什么人都懂得什么叫“强人所难”的,他们只会简单的认为所有人都应该去做正确的事。 为了防止他们毁掉自己的大业,即使金并很不喜欢那些因天生或者后天奇遇不经付出就有强大能力的人,但他还是得不遗余力的和那些英雄们打好关系,尽量让自己显得无害。 如果这些能力高强的人自持正义,一定要让他在监狱里呆一辈子,那样他的黑色帝国完蛋了不说,纽约的治安也得跟着完蛋。 最让他担心的就是美国队长了,这个人太刚正不阿,眼里容不下沙子,好在对方似乎是看在那位他之前随手投资的超能者的面子上,也是看在他对纽约功大于过的份上,终究没有对他动手,着实让他松了一口气。 可惜的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像队长一样好说话。 就在金并享受自己难得的闲暇时光时,一个瘦弱的男人推开大门走了进来。 那是他的私人助理,左膀右臂,拥有卓越才能的詹姆斯·韦斯利,这才是真正为他掌管黑色帝国的人。 “怎么了?我的老朋友?你可难得来主动找我一次啊。” 金并笑着拍了拍身边的客座,而詹姆斯也毫不客气的坐了下来。 他将自己的眼镜摘下,揉了揉双眼,对眼镜呵了两口气,又拿出眼镜盒,用里面的擦眼镜布小心翼翼的把镜片擦干净后,才不紧不慢的对饶有兴致的看着他做这一切的金并说道: “发生了点事,我有些处理不来,但我也不确定让你来处理会不会更好。” 外人看到这如同朋友般的对话,一定会惊讶的把下巴都摔在地上,无论是这平时像上下级的两人居然如朋友般相处,还是堂堂黑道帝王金并居然有着真正的朋友而不是利益伙伴,都可以算是一件惊天秘闻,能登上《纽约时报》了。 “有话就直说吧,韦斯利,你知道我不喜欢这样。” 金并无所谓的摆了摆手,他最受不了自己这个军师的拐弯抹角了。 “有话就直说吧。” “好吧,一个新的超能者盯上了我们。” “哦,天啊……” 一拍大腿,金并将抽到底了的雪茄连同长长的烟灰一同捏灭在烟灰缸里,他以为自己已经处理好那些超能者的事了,现在居然又冒出来一个新的。 “我讨厌超级英雄,真的很讨厌,说说看,这个新的小英雄叫什么?” “身份暂时未知,他一般在夜晚的地狱厨房活动,穿着一身红色的紧身服,擅长使用棍棒,双棍单拐都不错,这是照片。” 詹姆斯将两张不是那么清晰的照片递了过去,在金并看照片的时候,他低声说道: “菲斯克,这家伙已经破坏了我们一个制毒点,两个黑窝和一个武器工厂了,而且……” 犹豫了一下以后,他说: “我不觉得他是什么超能力者。” “嗯……一个以锻炼出来的武力取胜的棒小伙子吗?这倒是让我的心情好了不少。” 将手上的照片一丢,金并拿起专用的小剪刀,粗大的手指灵巧的挥舞着小刀,将两根雪茄裁出了漂亮的花口。 递给自己的老朋友一根,点燃长火柴,等待数秒让硫磺散掉,再帮詹姆斯点上了火,做完这一切后,金并才点燃自己的雪茄,将火柴按到了那两张照片中那个模糊的红色身影上。 望着照片上被烧出来的黑点,金并笑了笑: “先陪他玩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