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章 猜一猜,阿花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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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迪一回头,没见到阿花,一位少年出现在自己身后。 少年看不出多大年纪,脸上还带点稚气。 不过面相偏老,年纪轻轻,就长了三条抬头纹,两眉间又竖长了一条悬针纹,直通印堂,和三条抬头纹形成了个“王”字。 身材高大,白色绒毛衬衫,下身穿虎皮战裙,背后披着虎纹披风,这个打扮—— “阿花你成圣变成人了?” “阿花没有成圣就死了,死了就是死了。复生的我已经不是阿花,有了新的名字。” 阿花成圣变成人后,不愿意承认自己原来魔兽的身份,兰迪表示理解。 下意识内视宠物徽章,想看看阿花成圣后的属性。 结果宠物徽章里空了不少,只见到小梅一条龙的信息,还是青年龙。 原来储存阿花信息的位置,什么都没有,已经是空的。 “看见了吧?阿花死了,跟你的宠物契约自然就消失了。 我不是宠物,自然不是什么阿花了,而是一个全新的,独立的人。” 兰迪莞尔,阿花变成了人,是一个少年的心智。这对于一头魔兽来说,已经相当了不起。 少年嘛,身体长成,对世界有了自己的看法。 迫切希望独立,在社会上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发出属于自己的声音,对原来的父母家庭叛逆是正常现象。 “阿花,你的形象和我想象的不同。 虽然个子高大,意外地挺瘦弱啊,我还以为你会变成跟龙五爷差不多的一位壮汉呢。” “嘿嘿,龙五爷啊。他们蜥蜴龙得天独厚,成圣容易,对人类世界的理解很有限啊。 我在铁门关外顿悟的时候,就理解了。要成为真正的人,重要的不是战斗力,而是智慧,和其他人协作的能力。 所以一身肌rou的莽夫不是我向往的形象,我可是一头有智慧的——错了,我现在是一个有智慧的人。” 大德鲁伊只在匆忙之中见过一次阿花出手,很快就变成一堆碎rou了。 对阿花老虎的形象没什么深刻记忆,倒是对这个聪明的少年对人类社会的理解很赞赏。 上前拍了拍阿花的肩膀,“小伙子,你的悟性很好,很对路子,将来一定能挺有发展。” 阿花很有礼貌,一躬身,“谢谢老爷爷的夸奖。” 可可围着阿花转了一圈,“阿花你这身虎皮衣服真的挺帅啊。” 阿花摇摇头,“我都穿了四十多年了,一点也不喜欢,现在是没得选才穿的。 我喜欢新军的军服,早就想穿在身上威风威风了。” 阿花要参军?兰迪表示支持,这将来妥妥地一员虎将啊。 兰迪想了想,“要不你回阿拉斯加?先在刘明手下当个排长什么的,等熟悉了新军的战法,再提升你。 以你圣级的本事,将来肯定能成为威风的大将军。” 阿花摇摇头,“我有自知之明。我一天正规军都没当过,别说排长,就是班长都当不好。 要是因为走小师弟你的门路,直接升官,士兵们也不能服气。 就是靠武力让他们服了气,也不是我希望的样子。 我的理想是靠智慧指挥千军万马,当个智勇双全的将军,而不仅仅是冲锋陷阵的虎将。 我在当老虎的时候就想好了,铲屎—— 那个小师弟,你现在是长洲岛军事学院的剑术总教官。 你给我写封推荐信,我要去军事学院当插班生,学习正经的科班军事指挥。” 兰迪欣然应允,招出桌子纸笔,在月光下开始写推荐信,马上就碰到了问题。 “那个阿花,你准备叫什么名字啊?” 可可眨了眨眼睛,“我猜是姓兰,叫兰虎。” “啊呸,我才不姓兰,我怎么能跟小师弟的姓?” 兰迪想了想,“要不你姓曾?” “这本来可以的。 可是曾山长给我起名字的时候,并没有给我赐姓曾,我怎么好继承这个姓?那曾大人的家产要不要分我点儿?” 阿花难得说了个不好笑的笑话,然后一指自己的脑门,“我是天生的大王,当然姓王。” “那你叫王虎?还是王小虎?” “我已经不是老虎了,巴不得摆脱老虎的身份,怎么还能叫虎?” “那你到底叫啥啊?” “我当然要取一个威震天下的名字,所以——” 兰迪按阿花自己起的名字写好了推荐信,交到阿花的手里。 不管外人管他叫什么,兰迪还是管他叫阿花的。 “阿花你将来在军事学院毕业了,是不是就可以到阿拉斯加去当军官了啊?” “我才不去阿拉斯加,也不跟着你干。我当老虎的时候,最敬佩的,是你的兄弟石远,我要跟着他去打仗。” “好,我自己将来也要跟着他打仗呢,你将来一定能成为一位著名的将军。” “著名不著名的,我倒不在乎。 我最怀念的,是咱们刚出山的时候,我在西域一路跟蛮人战斗,顿悟人生的经历。 将来要是打下了江山,我一定申请去西域镇守。 西域要是再有蛮人作乱,我见一个杀一个,保卫大夏的西陲永远安宁。” 阿花在当老虎的时候,一直谨遵曾山长的教诲,几乎没有杀过人。 只是在兰迪刺杀鹿先生的时候,不得已一掌拍死了鹿先生这个毫无争议的大反派而已。 如今成了人,说起将来要镇守西域,却是杀气腾腾。 阿花这个想法已经是个十足的人类。人类本来就比魔兽更擅长自相残杀,死在人手里的人比死在魔兽爪下的多多了。 兰迪掏出几张回城券,一袋子金币,“阿花你去羊城,先拿着这个,等到了城市自己买个储物戒指。” 阿花连连摇手,“小师弟你给我写封推荐信,就足够了。我现在又不是你的宠物,怎么能拿你的钱和东西? 我是圣级,还怕挣不到钱? 放心,我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不会去打劫老百姓的。嘿嘿,最多打劫山贼土匪。 我要从零开始,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开创我的事业,这就去也。” 阿花把推荐信揣进怀里,向可可一躬到地,“多谢可可姐的仙酒,我会一辈子记住的,有空我会来看你,再见。” 阿花拒绝了兰迪给的回城券,踏空而起,直奔东方去了。 宠物长大成人,现在自己去闯世界了,兰迪一时间心里有点空落落的,还有点担心。 想起阿花毕竟有圣级的本事,比自己刚出江湖的时候初始条件强多了。 听阿花的话茬,显然也不是死心眼。 身为圣级,打劫强盗什么的为民除害,顺便发财应该很容易,倒是放心了不少。 送走了阿花,兰迪一伸手,从史蒂夫的尸体上拔出霜之哀伤。 “我来看看,这柄著名的邪神之剑,属性是什么样的。” 大德鲁伊连忙阻止,“别!传言这柄剑里封印着无数的冤魂。 装备过这把剑的人,有一个是一个,后来都被剑蛊惑,成了大魔王,你可不要冒险尝试。” 晚了,兰迪已经解绑了重剑,顺手绑定了霜之哀伤,将邪神之剑握到了手里。 瞬间,无数杀戮、阴谋、邪恶的念头充斥了兰迪的脑海,兰迪右眼一下子变成了暗金色,一股魔王的邪恶之气散发了出来。